北京市六月一日起有“全城禁烟”的态势——最为官方的说法是“控烟”,因为该地政府的那个文件叫《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然后,就有新闻说,第一张罚单已经开出,貌似是个餐馆被罚云云。
连岳非常不忿,写了一篇东西叫《我的禁烟观》。坦白讲,这篇文章写得很差,作为一个同样感觉这个控烟条例有些过分的烟民的我,深感有一个猪一样的队友。
连岳忽略了抽烟的外部性问题。也就是说,如果你吸烟,你周遭的人可能要被危害健康。危害别人无论如何不是自个儿的权利,政府有这个责任或者权力禁止你危害别人。这点我举双手赞成。
所以,我一向支持禁毒。因为吸毒有很强的外部性问题。很多吸毒者会去干一些危害社会的事。吸毒绝对不是“我毒害我自己,和你无关”一句话能轻轻掩盖过去的。(关于禁毒吸毒这件事,争议性也很大,我个人表示支持)
但吸烟和吸毒,有着很大的不同。
没有证据显示,吸烟者会因为没烟抽,去干危害社会的事:比如说抢劫。
戒烟这件事是可行的,很多人成功戒烟,一辈子不复吸。但戒毒能成功的,很少。
吸烟最大的外部性问题是:二手烟会危害别人。
别人有“不吸二手烟”的权利,有保障自己健康的权利,所以,公共场合禁烟,我没有任何疑问。
交通工具、餐馆、公共汽车候车站乃至酒店客房(毕竟不是你一个人住),全面禁烟,我没有异议。
我不满的事情其实是一个很小的细节:机场取消吸烟室。
没有了吸烟室,以下两个场景会让烟民非常难受。其一是国际航班降落后国内转机,一般中间会有较长的时间,而且国际航班上已经长时间禁烟;其二,航班延误。有时候延误起来可达数个小时之久,不给口烟抽,对烟民而言会更加暴躁。
吸烟室没有我上述提到的问题:毒害别人。
因为每个跑进吸烟室里的人,都知道这是个高度有毒的地方。没有人强迫他们去,他们完全是自愿的。
没有一个不吸烟的人,会傻乎乎地跑进吸烟室去。
而且,技术上讲,吸烟室可以做到和外部完全隔绝,有自己的通风口。
吸烟室的门开进开出,可能会漏出来一些烟雾。但我个人的看法是,这点烟雾很小,对于诺大一个机场而言,应该影响不大。
连岳在文章中说,政府没有这个权力以健康为名,要求每个人采取健康的生活方式。这句话我倒是同意的。
“一个人的身体,只能由他说了算,他愿意付出健康的代价,换取过烟瘾的愉悦,这种自由,神圣不可侵犯。不然,政府就得禁止一切有害健康的行为:肥胖、垃圾食品、糖、从不锻炼、性生活过少……”
这段话,大抵不差。
有个前提:我没有侵害到他人。
我去过日本,在我去过的日本机场里,有吸烟室。
我去过美国,在我去过的美国机场里,没有吸烟室。
我去过香港,在香港机场里,我记得是有吸烟室的。不过占中以后,我再没去过,不知道现在如何了?
我去过欧洲,在我去过的欧洲机场里,有吸烟室。
所以,也不是所有的发达国家/地区,都取消吸烟室的。
更何况,老外这么干,我们就这么干,这个逻辑很荒谬。
有友人提出了蛮有意思的看法。
著名的IT博客洪波(keso)认为,日本人的规矩是:除了可抽烟的地方其它地方都不可。中国人的规矩是除了不可抽烟的地方其它都可以。
这个看法有点类似“黑名单白名单”。按照吸烟的确有害健康,我赞同除了可抽烟的地方其它地方都严禁。
还有些人认为,不抽烟比抽烟的人高等,可以鄙视后者——陋习。这个我觉得无可无不可。天下鄙视链多了去,富人鄙视穷人,瘦子鄙视胖子,内心够强大,在乎你鄙视?
难道穷人、胖子,就不要活了吗?你鄙视你的呗。
吸烟也好,不吸烟也好,真的是个人权利。
不妨碍他人的情况下,我吸我的,干你毛事?
我一点不反对以下行为:公共场合禁烟、铺天盖地地禁烟宣传、严禁香烟广告、不给未成年人售烟、烟价很高且重税。
唉,我就要个机场里的吸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