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浙江宁波两地连续发生因劝阻公共场所吸烟者引发冲突的事件。公共场所禁烟,这一老生常谈的话题再次成为舆论焦点。
1月27日,在北京市朝阳区的一家饭店,一位女士就餐时发现隔壁桌的食客在抽烟。向店内工作人员反映无果后,这位女士录制视频曝光此事,其间遭到一名男子阻挠。随后,相关部门对涉事饭店立案调查,发现饭店对食客控烟劝阻无效后,未要求其离开或投诉举报,另外,在控烟管理上也存在问题。北京市卫计部门表示,将进行进一步调查,若情况属实,将依据《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对该饭店处以2000元至1万元的罚款。
1月31日,发现一名男子在电梯内吸烟,浙江宁波的张先生第一时间劝阻。吸烟男子不仅不听劝,还在出电梯后,用一把钝器打伤了张先生的头和手臂。经医院检查,张先生头部和上臂各有一个长约4厘米的伤口。随后,张先生向派出所报案。经宁波市首南派出所民警调解,吸烟男子向张先生道歉。
禁烟工作一直是我国社会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多地陆续出台被冠以“史上最严”称号的“禁烟令”。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7年底,我国开展“无烟城市项目”或无烟立法的城市已30多个,覆盖了全国20%以上的人口,公共场所吸烟比例也大幅下降。不得不说,控烟成绩是明显的,但现实也不容乐观:我国吸烟总人口和烟草消费不降反增、公共场所全面禁烟依然任重道远。
公共场所禁烟,可以说是一件“善莫大焉”的事情:不仅让不吸烟者拒绝了“二手烟”,也唤醒了许多烟民的健康意识。在越来越多的地方开展无烟立法、居民健康意识和权利意识日益觉醒的今天,在公共场所吞云吐雾,已经不单单是道德层面的问题,更关乎法律尊严和公民权利。
劝阻公共场所吸烟者被阻挠甚至被殴打,严重违背了社会公共道德乃至法律法规。究竟谁该站出来为“较真”的市民撑腰?
毫无疑问,劝阻吸烟者的背后,法律应当雄起。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维护公众健康权益,创造良好的公共环境,这是社会文明的发展趋势。这既需要我们每个人勇敢站出来劝阻他人吸烟,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权益,也需要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尽到自身的责任和义务,及时制止吸烟行为。更重要的是,监管部门要加强控烟的法律法规宣传,加大对在公共场所吸烟者以及没有尽到劝阻吸烟责任的公共场所经营者、管理者的处罚力度,倒逼他们负起责任。
前段时间备受全国关注的河南“电梯劝烟猝死案”二审判决,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法律对“较真者”的撑腰,赢来一片赞扬。控烟需要较真的精神,这样才不会让控烟条例沦为一纸空文。但控烟的真正主体还应该是有执法权的管理部门,只有执法部门切实履行责任,真正地亮出“牙齿”,加大处罚力度,才能为我们营造出一个真正健康的“无烟社会”。